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丨不堪家暴,四川一女子勒死丈夫获从宽处理

2021-05-08 03:30:43

来源:互联网

家庭暴力不是家事私事!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6起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件有因长期虐待致家庭成员受伤或死亡的;也有家庭成员不忍家暴,对施暴者实施伤害行为,导致施暴者受伤、死亡的。四川泸县一起家暴引发的刑事案件入选。

本案的被告人武勤(化名)是被害人傅明(化名)的妻子,另外两名被告人是傅明与前妻养育的女儿及女儿的夫婿。因为不堪家暴,三人在一次家庭矛盾冲突暴发后,将傅明勒死。最终,考虑到本案系因家庭暴力引发,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从宽处理。

长期遭受家暴,妻子起意勒死丈夫

2010年,傅明和武勤结婚,婚后育有一女,案发时才6岁。婚后,傅明经常酗酒并打骂武勤,社区民警、村干部曾多次前往劝解。

2018年7月5日21时许,傅明在家中酗酒,与武勤和女婿发生争吵。傅明到厨房拿起菜刀欲砍女婿,女儿在阻拦过程中被傅明划伤手臂。三人合力将傅明按倒将刀夺下,武勤捡起半截扁担击打丈夫头部,致其昏倒。

傅明清醒后往屋外逃跑,并大声呼救。武勤担心日后被继续施暴,提议将傅明抓住打死。女儿与女婿一同追出,将傅明按倒,武勤拿出尼龙绳套在丈夫脖子上勒颈,见傅明未断气,又要求女儿女婿帮忙拉绳直至傅明断气。

此后,三人报警并在家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经鉴定,傅明系他人勒颈窒息死亡。

检察机关从宽处理

2018年11月22日,四川省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三被告人提起公诉。2019年4月1日,泸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武勤有期徒刑五年,判处被害人女婿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判处被害人女儿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一审宣判后,三被告人均未上诉。

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考虑到被害人女儿具有自首、从犯情节,且处于哺乳期等,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后建议公安机关对其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同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三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保障辩护权。

检察机关认为,本案是典型的家暴被害人因不堪忍受家暴杀死施暴者的刑事案件,傅某明有重大过错,结合三被告人的自首、从犯、未成年等量刑情节,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后,对武勤提出有期徒刑五年至八年的量刑建议,对被害人女儿提出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的量刑建议,对被害人女婿提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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