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福建省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9、10和11号通告,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看要点梳理→
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本小区(村)居民凭小区(村)有效证件出入;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小区(村)。
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居家办公、弹性工作等灵活工作方式。切实加强自我防护,出门务必佩戴口罩。
各社区(村)开展拉网式居民健康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发现发热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20送医就诊。
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殡仪馆暂停告别服务。
全市所有公园、景区、山海健康步道、宗教场所、民俗场所、民间信仰点、室内外体育场馆(场地)、娱乐游乐场所、足浴洗浴场所、公共温泉营业场所等暂停对外开放。
全市范围内暂停游园、灯会、庙会、花会、集市、民俗、民间信仰、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
全市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在同一时段的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暂停大型促销活动。
地铁、公交、BRT等公共交通工具实行限流运行,公交、BRT、轮渡、出租车(含网约车)一律开窗运行,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全市养老院、福利院实行封闭管理,人员不得进出。
暂停医疗机构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探视陪护的,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全程疫苗接种证明。
全市各餐饮单位(包括酒楼、酒店、餐馆、食堂、咖啡店、饮品店、小吃店、超市、便利店等)取消堂食,接受外卖打包服务。
除“早餐工程”之外的所有“摊规点”暂停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