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子女能拒绝赡养吗? 最高法:不行

2022-04-11 14:04:28

来源:千龙网

千龙网讯(记者 刘美君)78岁的庞某某独居生活,先后有两次婚姻,共生育6名子女,但子女因母亲再婚、未长期共同生活、亲情关系淡化为由,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庞某某基本生活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现年老多病、无经济来源,请求判令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贵州省普安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子女自判决之日起每月向庞某某支付赡养费。

日前,最高法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二批典型案例”,这起再婚老人的赡养费纠纷案入选。

最高法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例很有参考价值。近年来,再婚老人赡养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观念的变化,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现象逐步减少,反而是许多子女在父母希望再婚时横加阻拦,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侵犯父母的婚姻权利。甚至有的子女还以父母再婚、不与父母长期共同生活为由,拒绝履行自身的赡养义务,导致一些老年人无人赡养的问题出现。

上述负责人表示,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上述典型案例的判决促使再婚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保证老年人生活幸福安康。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