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腾股份虚增利润隐瞒大股东占资收罚单

2020-01-15 16:24:56

来源:e公司

1月14日晚,博腾股份(300363)公告,近日公司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坐实了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情况等信披违规事实,并处以博腾股份30万元罚款,公司当事相关责任人共计225万元罚款。

此前的2019年8月1日,因涉嫌未如实披露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博腾股份遭重庆证监局立案调查。

隐瞒实控人占资超5亿

据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博腾股份主要存在两项信息披露违规事实。

其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

具体情况为,陶荣、居年丰、张和兵签署《共同控制协议》,系博腾股份实际控制人,与博腾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间,在博腾股份实际控制人陶荣指使及组织下,博腾股份以预付款、备用金等形式通过供应商重庆洪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提供资金16300万元,通过供应商重庆大渡口华越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资金约19024万元,通过供应商重庆大众防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金4850万元,通过公司员工颜小淞提供资金1250万元,通过关联方重庆聚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资金11951万元,累计提供资金53375万元。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以上款项最终划转至实际控制人陶荣、居年丰、张和兵个人账户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债权人银行账户,博腾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19年4月底,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利息已归还。

虚增半年报利润近千万

另外,经重庆证监局调查,博腾股份还存在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情况的违法事实。

首先,博腾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具体情况为,2018年4月18日至6月30日期间,博腾股份累计向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22259万元,占博腾股份2017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6.18%,但博腾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相关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博腾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虚减预付账款1291万元,虚减其他应收款20791.34万元,虚减短期借款20000万元,虚减应付账款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28.85万元。

其次,博腾股份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亦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具体情况为,2018年4月18日至9月30日期间,博腾股份累计向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26474万元,占博腾股份2017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9.25%,但博腾股份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虚 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相关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博腾股份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的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虚减预付账款3276万元,虚减其他应收款24385.06万元,虚减短期借款20000万元,虚减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85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67.12万元。

博腾股份领罚单

重庆证监局认为,上述违法事实,有博腾股份及第三方提供的账簿、记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相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公告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相关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

因此,重庆证监局拟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博腾股份给与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陶荣给与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居年丰给与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和兵给与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或监事JOHNSON YIU-NAM LAU、李毅、韩楚、覃军、李兴明、曾会给与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郑培敏、赖继红给与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时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郭永清、兰志银、喻咏梅、曹卫东、朱坡给与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共计225万元罚款。

对此,博腾股份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向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当晚,博腾股份同步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1.7亿元–1.9亿元,同比增长37%–53%,扣非净利润1.5亿元–1.7亿元,同比增长108%–136%,营业收入15亿元–15.8亿元,同比增长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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