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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饿了么涉调高费率等限制商家行为

2021-04-15 09:59:15来源:南方都市报  

因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制商户“二选一”,美团、饿了么分别被法院判赔。南都记者4月14日获悉,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近日判决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赔偿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共计约35.2万元。

另一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4月7日判决其赔偿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经济损失8万元。

判决书显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美团方面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依据是,其与饿了么的用户群体高度一致,并且在争夺商户、消费者亦存在此消彼长的竞争利益,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美团方面以调高费率、置休服务、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限制、阻碍商户与其竞争对手“饿了么”交易,排挤竞争,拉扎斯公司必然因此损失流量、丧失订单而遭受损失。

南都记者查阅判决书细节获悉,美团方面曾要求商家下架在饿了么的店铺,如果拒绝下架,则需重新签约,费率从18%上调至25%;针对不重新签约且不下架店铺的商家,置休其服务,让商家无法在美团平台正常经营。另外,针对个别反映强烈的商家,美团先后采取在高峰期停止平台店铺显示、置休服务、将起送金额调高至500元/单,配送费用调高为50元/单,配送范围缩小至500米等手段阻碍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建立正常的交易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案件法院认为应适用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三快科技公司淮安分公司的被诉行为作出评价。

另外,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饿了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理由与上述案件有一定的相似性。判决书显示,由于两个平台在客户群体、经营模式、配送范围等方面高度一致,因此在争夺有限市场内的入驻商户、消费群体上存在此消彼长的竞争利益,具有直接竞争关系。

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材料可知,拉扎斯公司温州分公司要求用户关闭美团外卖平台经营者合法提供的服务,逼迫商户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竞争,迫使商户不得不在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平台之间做出选择。

在遭到商户明确拒绝的情况下,通过后台操作的技术手段关闭涉案商户在饿了么平台上的店铺,在商户投诉后才予以恢复上架。该行为严重违背了商户的真实意愿, 限制了商户对销售渠道的自主选择权,损害了商户的商业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对于此案还考虑到了本地市场的有限规模。判决书显示,基于温州市龙湾区外卖市场的有限性、相对封闭性,以及外卖平台在客户群体、经营模式、配送范围等方面高度近似性, 饿了么平台的上述行为将会严重妨碍、破坏美团外卖等其他外卖平台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造成美团外卖平台已获得或者本应获得的商户及消费群体的流失,导致该平台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的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监管部门对平台企业“二选一”问题愈发关注,同时也采取了更积极的执法态度。

昨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强调平台经济“二选一”问题,指出强迫实施“二选一”行为限制市场竞争,遏制创新发展,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根治。

两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告,依法对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在互联网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16.86万元。

采写 :南都记者 徐冰倩

关键词: 美团 饿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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