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自证“用麻药一捂即晕” 初衷虽好,方式有误!

2021-02-18 09:16:38

来源:互联网

初衷虽好,方式有误。

▲当事人@妇产科的陈大夫。图/视频截图

文|罗志华

随着“佛山23岁新入职女员工酒店内死亡”一案案情的逐步披露,近日,尸检鉴定书中“麻醉药中毒”的细节引起了科普博主们的讨论。针对这起案件,粉丝超200万的网红医生@妇产科的陈大夫和@江宁婆婆因为讨论“有没有一捂就倒的药”,上了热搜。

对于该麻醉药能否“一捂就晕”,@妇产科的陈大夫认为可行,但@江宁婆婆则持不同意见,连发多条微博阐述了自己与陈大夫的不同意见。为证明自己所述为真,陈大夫用该麻醉药做实验,将自己捂晕,目前相关视频已删除。之后陈大夫向网民致歉,并表示已报警自首。

民众之所以如此关注“一捂就晕”现象,主要因为坊间存在一些相关传言:单身一人走在街上,听见背后有人叫其名字,回来看时,一块手帕捂住嘴鼻,当事人顿时不省人事。有些说法更为玄乎,说当事人并非不省人事,而是在清醒状态下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只能由人摆布。

尽管这类传言未经证实,但难免有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回到此事去看,对于普通的“吃瓜群众”而言,医生的专业素养值得信赖,警察的办案经验也有说服力,加之这个话题的社会关注度很高,因此双方一展开观点交锋,就极易引来大量围观。

一个常识是,能将人捂晕的麻药是存在的,至于捂晕需要多长时间,不过是无关紧要的细节问题——5秒也好,60秒也罢,争议的意义其实并不大。

就此事而言,涉事医生为了证明该麻醉药能把人“一捂就晕”,竟拿自身做小白鼠做实验,还将实验过程录制成视频播出,虽然并无教唆初衷,但方式明显值得商榷。

单从实验目的上讲,陈医生的做法其实起到了科普作用,对特殊药品管理也不无启示:对此类麻醉药物,该不该纳入管制药品序列,需要缜密考量。

事件中有个细节耐人寻味——她醒来后,误认为七氟烷为管制药品,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因而报警自首,可之后却被处警人员告知,此药不属于管制药品。

不只是上述案件中的麻醉药,“笑气”也是这样。虽然危害多次得到聚焦,但因为对“笑气”的认定不在毒品序列,缉毒部门往往不便单独查缉。“笑气”作为麻醉药,可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监管,但它又是食品添加剂,可向个人销售。这里面的管理模糊地带,显然需要厘清。

▲当事人@妇产科的陈大夫的声明。图/微博截图

但为了证明用该麻醉药能快速麻倒人,陈医生用其将自己捂晕,还将全过程对外播出,确实失去了科普应有的分寸。

首先,做类似实验,并不一定要自己亲自上。更科学的方法或许是,设计实验,可选择功能、代谢、结构及疾病性质与人类相似的实验动物进行实验,而非用自己身体去承担此间的风险。

虽然古有神农尝百草,后有诺贝尔奖获得者以身试“毒”解开百年科学谜题,但在现代医学已具备很多实验条件的情况下,用麻醉药自己捂晕自己的情况本可避免。在没有麻醉医生在场,且不具有麻醉抢救设备的情况下,这样做风险系数不低。

其次,将其播出,也可能客观上起到教唆效果。该麻醉药因存在多重管控标准,导致其在获取的过程中有漏洞可寻,其麻倒人的作用又使其极易被滥用。到头来,无论是对该麻醉药的随意使用,还是自己拿自己做实验,在大V示范效应与视频诱导效果下,都可能起到不合宜的教唆作用。

当前,越来越多的医生开通了自媒体账号,在普及医学知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科普时,有必要把控好分寸感。像这次带有赌气性质的科普交锋,就有些过了——毕竟,科普的目的是为了让大众了解更多的科学知识,而不要变成教唆和误导他人。

关键词: 医生 麻药 初衷 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