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电费“记花账” SOHO物业遭查处

2021-12-08 08:06:56

来源:北京青年报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12月2日,SOHO物业关联公司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多家分公司因存在电力价格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合计约8664万元。

正在公示的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第二分公司、上海第四分公司、上海第五分公司、上海第六分公司、上海第八分公司、上海第九分公司均涉嫌在负责终端用户的电费代收代缴过程中存在加价多收电费行为,相关物业分别为SOHO中国旗下SOHO东海广场、中山广场SOHO、SOHO复兴广场、天会广场(原凌空SOHO)、外滩SOHO、天山SOHO及古北SOHO。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7家分公司分别违法向终端用户多收取的电费约为158万元至725万元不等,其中违法加价多收电费金额最高的为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第四分公司,相关物业为SOHO复兴广场,被罚款2173.95741万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上述7家SOHO物业分别存在重复收费、加价收电费等“记花账”问题。

例如,沪市监黄处〔2021〕01202100099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8月5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88号外滩 SOHO进行现场检查。经初步核实,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第六分公司作为非电网供电主体,在负责外滩SOHO终端用户的电费代收代缴过程中涉嫌存在加价多收电费的情形。根据《租户手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成本预算核算表等证据表明,外滩SOHO内的公共区域及设施电费等能源费由物业管理费列支,但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已经包含公共设施能源费的同时,仍在电力公司同期平均电价的基础上向终端用户加价收取电费。

市场监管部门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责令相关公司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并罚款约474万元至2174万元不等。

文/本报记者  蔺丽爽

关键词: 花账 电费 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