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河北省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邢台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征求意见稿)。其中涉及煤炭的内容是:持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和分散低效用煤。对新、改、扩建涉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措施落实后方可投产。严控新增燃煤机组规模,区域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对支撑电力热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予以合理保障。到2027 年,确保煤炭消费总量保持下降趋势,工业炉窑燃料用煤基本淘汰,平原地区全面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关停整合已经落实接续热源且具备关停条件的 10 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背压除外),实现非电用煤和分散低效用煤的大幅削减。到 2030 年,全市煤炭消费量较2024年下降 10%以上,外购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比例提高至25%以上;到 2033 年,进一步减少煤炭消费量,提高外购电力及其他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加快推动分散燃煤清洁化。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和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推动分散式低效生物质锅炉整合升级或淘汰工作。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强化供热管网整合建设力度,大力发展远距离输热技术。在热电联产供热能力充分满足区域负荷需求的前提下,对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 30 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关停或整合。加速推进南和热电与沙河电厂机组的供汽、供热改造工程,确保电厂机组供热改造与长距离输热管网建设同步完成、协同投运。预留清洁高效的集中供热设施,结合实际情况推广利用电力、太阳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供热。到2027年,全面淘汰 65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工业燃煤锅炉,同步做好供热保障,实现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全覆盖,有效减少分散燃煤污染。到2030 年底前,淘汰 30 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供热(背压式除外)。
提升清洁运输比例。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实现清洁运输。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物流园区、施工工地和矿山新增或更新的内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推进德龙钢铁铁路专用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沙河玻璃园区清洁运输试点工作,推动沙河玻璃企业完成“创A”及“升A 晋 B”任务,推动玻璃行业清洁运输比例提升。到2027年,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物流园区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 50%,全面提升绿色货运配送水平,降低运输环节污染排放。2030 年,全市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90%以上,物流园区达到 8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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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矿山深度治理。严格矿山开采准入管理,严禁无证开采,合理控制矿山开采总量。将矿山纳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禁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推动矿山企业装备升级换代,采用湿式凿岩、喷雾降尘等先进工艺技术。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对已关闭矿山和废弃矿坑开展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到2027 年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建立矿山粉尘监测网络,对PM10、PM2.5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矿山粉尘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邢台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5—2033)(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促进邢台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邢台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5—2033)(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和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8月21日—9月20日
联系电话:0319-2586231
电子邮箱:xtsdqb2012@163.com
邮寄地址:邢台市襄都区振兴北路6号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809)收,来信注明“关于邢台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意见”。
感谢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1日
邢台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5—2033)(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