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娱 > 正文

韩磊方:偷税漏税的是秦烺 未能安排好税务问题

2021-10-08 08:17:19来源:搜狐娱乐  

据封面新闻报道,9月29日,中视金鼎传媒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韩磊存在大量少交或者漏交税的现象,已进行举报,引起网友们的广泛关注。随后,封面新闻联系韩磊方工作人员,对方表示韩磊的前经纪人秦烺与韩磊之间没有书面合同,合约里的钱也未直接给韩磊,秦烺未能安排好税务问题,是第一责任人。

封面新闻全文如下:

9月28日,韩磊前经纪公司官微发文,公司在内部审计核算中发现,在代理韩磊经纪业务期间,韩磊存在“大量少交或者漏交与其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的现象”,并提到已经收集材料向国家税务机关进行举报。韩磊的前经纪人秦烺称韩磊偷税漏税金额高达上千万人民币,目前已经搜集了大量证据,将会在十一假期结束之后向北京税务部门进行实名举报。而韩磊方则有工作人员声称表示,秦烺与韩磊之间并没有书面合同,合约里的钱也没有直接给韩磊,秦烺未能安排好税务问题,是第一责任人。

前经纪人举报韩磊偷税漏税 金额恐达千万级别

9月28日下午,韩磊前经纪公司在官微上发表了关于韩磊税务问题的严正声明,表示韩磊在2013-2018年期间曾经代理其经纪人业务,为韩磊签订了大量的商业合同。在声明中提到,“本公司于2020年底-2021年进行了内部审计核算。发现在代理韩磊经纪业务期间作为纳税人韩磊存在着大量少交或者漏交与其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的现象。在此本公司已将部分整理出来的材料向国家税务机关进行了举报。同时更多的材料也正在整理之中。在此我们也特敦促歌星韩磊尽快到税务机关补交应缴纳的个税税款。真正做到与德艺双馨相匹配的艺术家!”

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了韩磊的前经纪人秦烺,对方表示,双方是从2013年开始进行合作的,一直到2018年期间,经中视金鼎公司代理的韩磊演艺收入总额共计人民币1.59亿元,其中存在大量未缴税款的情况:“我们有证据,金额有上千万吧。自2013年合作这几年中韩磊的确存在着一些少交或漏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因每次商业收益后均被韩磊以各种理由强势取走,所以18年3月分开后我们也不太清楚韩磊是否已经依法缴纳了足额的税款。如果仍然还存在有漏缴行为,那我们肯定也会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进行征缴。”

秦烺告诉记者,现在他已经准备好证据,过完十一长假之后就会到北京税务局进行正式的举报:“实际上,我今年5月就曾在湖南长沙进行过一次举报,目前尚未公布处理结果。当时举报的是他2018年之后,与现任经纪人合作后出现的偷税漏税情况。”

韩磊方回应:偷税漏税的是秦烺 未能安排好税务问题 为第一责任人

在收到消息之后,封面新闻第一时间联系到了韩磊方的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在秦烺指出韩磊偷税漏税的情况之后,他去了解了一下情况:“我看了一下,明星是秦烺偷税漏税啊,怎么是韩老师?这上面写得很清楚,他既然是委托人,他就要安排好含税收入中的税务问题。出现了问题,他是第一责任人,因为合约里的钱没有直接给韩磊老师。”

另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秦烺实际上并非韩磊的前经纪人,他与韩磊并没有签订书面的代理合同,而且对方举报韩磊偷税漏税,是因为两人曾经发生演艺代理纠纷,秦烺有借舆论施压的嫌疑:“对方官司输了,现在就来随便发舆论。他说他跟韩老师没赚到钱,还亏了钱。他傻吗?五六年时间,没有钱还跟着工作?那他的车子和别墅的钱是怎么来的?”

秦烺两周前输掉代理权官司 曾声称韩磊未支付经纪费3500万元

9月13日,有网友向封面新闻记者爆料,韩磊与前经纪公司负责人秦烺因演艺代理纠纷对簿公堂。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前经纪公司以及经纪人秦烺败诉。秦烺不服法院判决,上诉到北京三中院。三中院已经正式受理。

秦烺表示由于他与韩磊为校友,私交较好,而且前期合作良好,因此双方达成了合作意向。双方约定合作期间,中视金鼎公司代为签订合约以及收取演艺收入,韩磊应向中视金鼎公司支付演艺收入的20%作为经纪公司的代理费。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在后期合作破裂之后,韩磊并没有按照约定的分成向他支付经纪人费用。

秦烺表示:“在中视金鼎公司的运作下韩磊参加了湖南卫视《我是歌手2》并获得歌王,其个人的财富、荣誉迅速增长。自2015年韩磊就多次出现不再按照公司制定的方案发展,不配合公司安排。并出现背着经纪人和公司自行承接商业活动,自行收取演艺收入,严重违反了双方关于“独家代理”的约定。2018年,韩磊屡次以临场罢演作为要挟,强令演出主办方将已支付给公司的演艺收入强行索回后再支付给他本人,致使中视金鼎公司被迫向主办方退款,公司利益和商业信誉严重受损。据初步统计,合作至今,经中视金鼎公司代理的韩磊演艺收入总额共计人民币1.59亿元,根据当初约定20%经纪费用,韩磊应该支付3500多万元。”

相关阅读

相关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