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娱 > 正文

“长津湖”等商标抢注事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

2022-01-13 11:27:38来源:前瞻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长津湖”等商标抢注事件:恶意注册商标,可驳回、宣告无效

此前,“长津湖”“全红婵”等商标抢注事件受到高度关注。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 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其中,明确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注册商标的,可依法作出驳回、宣告无效等决定,申请人所在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相关阅读

相关词

推荐阅读